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qū)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
根據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廣東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粵招〔2014〕9號)的精神,我辦對申報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加分資格的考生進行了復核確認,其中屬“三僑生”考生(見附件1)的由地級市僑務部門及地級以上市公安局進行核查,省僑務辦公室匯總復查后報省招生辦復核確認;屬臺灣省籍考生或臺灣省青年考生(見附件2)的由省或地市臺辦開具證明,省招生辦復核確認;屬少數民族聚居區(qū)考生(見附件3、4、5)的由縣(自治縣、市、區(qū))民族宗教局審核匯總報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族宗教委審核后報省招生辦復核確認;屬軍人子女考生的由省軍區(qū)政治部審核匯總報省招生辦復核確認(見附件6);除上述類別以外的具有加分資格的其他考生(見附件7)由地級市招生辦初審,報省招生辦復核后確認。經過認真復核確認,現將廣東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具有加分資格的考生名單公布如下(見附件1-7),請各市招生辦(考試中心)在市招生辦相關網站和中學公示。同時,我辦將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ecogd.edu.cn)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4年6月17日-26日。對公示名單如有異議,可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申訴。聯系電話:020-38627836。
附件:
3.具有加分資格的廣東省少數民族聚居區(qū)少數民族考生名單
5.具有加分資格的外省少數民族聚居區(qū)遷入廣東省的少數民族考生名單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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