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免费一区二三区_国产小伙嫖妓二十六在线_免费αv在线看_99热这里只有精品首页

    <style id="hcfpy"></style><object id="hcfpy"></object>

  1. <ruby id="hcfpy"></ruby><pre id="hcfpy"></pre>
      
      

      <dfn id="hcfpy"><var id="hcfpy"></var></dfn>
      當前位置:首頁 > 高考動態(tài) > 高考資訊 > 湖北省

      湖北:關于報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優(yōu)錄材料有關事項的通知

      高考資訊網(wǎng)更新時間:2017-12-04文章來源: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作者:未知

        各市(州)、縣(市、區(qū))招辦:

        為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優(yōu)錄材料報送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2018年優(yōu)錄項目、加分分值和適用范圍以當年省招委文件為準。

        一、加分投檔項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績總分基礎上加分投檔,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只取其中的一項。

        1.少數(shù)民族聚居地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少數(shù)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轄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縣、巴東縣、宣恩縣、咸豐縣、來鳳縣、鶴峰縣,以及宜昌市的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和五峰土家族自治縣等10個縣(市)。

        2.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3.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考生。

        4.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

        5.烈士子女考生。

        二、優(yōu)先錄取項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1.散居在漢族地區(qū)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院校決定是否予以優(yōu)先錄取。

        2.退出部隊現(xiàn)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院校決定是否予以優(yōu)先錄取。

        3.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由院校決定是否予以優(yōu)先錄取。

        4.依據(jù)《志愿服務記錄辦法》(民函〔2012〕340號)、《中國注冊志愿者管理辦法》(中青發(fā)〔2013〕23號),以“志愿中國”網(wǎng)站注冊志愿者數(shù)據(jù)為基礎,以志愿服務時長、頻次、單次服務時長三個主要因素,綜合考慮獲獎、社會評價等方面因素,建立青年志愿者信用評價的指標體系,將青年志愿者劃分為1A-5A五個等級。5A級青年志愿者約占青年志愿者總人數(shù)的5%。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lián)合激勵系統(tǒng)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院校決定是否予以優(yōu)先錄取。

        三、相關工作要求

        1.2018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優(yōu)錄材料報送工作按照《關于報送2010年普通高校優(yōu)錄有關事項的通知》(鄂招辦[2010]3號)執(zhí)行。

        辦理優(yōu)錄證明的考生登記表、證件和相關材料上交縣(市、區(qū))招辦,截止時間為2018年3月15日。市(州)招辦將《普通高校招生優(yōu)錄考生名冊》和優(yōu)錄信息光盤報送省招辦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3月30日。

        各市(州)招辦應嚴格按規(guī)定的時間向我辦報送相關材料,逾期將不再受理。

        2.考生申報時,提供給相關部門和縣市招辦的優(yōu)錄證明材料和證件均應是原始證件,并要求將原始證件復印附在優(yōu)錄登記表后。對項目不符、考生填報內容與高考報名信息不一、材料和手續(xù)不全的均不得報送上一級招辦。

        3.省招辦不接收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和考生個人報送的優(yōu)錄證明材料和信息;不接收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審核的優(yōu)錄證明信息;不接收未經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縣(市、區(qū))招辦和市(州)招辦公示的優(yōu)錄證明信息。

        4.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及時向當?shù)卣猩瘑T會領導匯報,明確相關職能部門在優(yōu)錄資格審核中的工作職責,強化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及時將有關內容通知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和考生,按時完成2018年的優(yōu)錄資格審核申報工作。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要做好高考加分政策的宣傳解讀,確保優(yōu)錄申報審核工作平穩(wěn)實施。要嚴格加分考生資格審核,按照“誰主管、誰審核、誰負責”原則,實行審核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5.申報優(yōu)錄項目的考生必須本人簽訂《考生誠信申報承諾書》。

        四、優(yōu)錄信息公示

        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縣(市、區(qū))招辦和市(州)招辦在報送信息之前,要分別將本校、本地區(qū)申請加分投檔考生名單通過當?shù)孛襟w或網(wǎng)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報名號、畢業(yè)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加分投檔項目等,少數(shù)民族聚居地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應公示其父親和母親的姓名以及工作單位等,上報前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并保留至8月底。對公示后有舉報的考生,要立即查明。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報送上一級招辦。市(州)招辦在向省招辦報送優(yōu)錄信息時,要以書面形式說明公示的時間和途徑。

        省招辦將全省優(yōu)錄信息匯總后通過湖北招生信息網(wǎng)公示加分投檔考生信息,公示時間為6月初至年底。

        五、違紀違規(guī)處罰規(guī)定

        按照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由于虛報、隱瞞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以及使用其他欺詐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員或其他人員的徇私舞弊行為,取得加分資格或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由省教育行政部門(或授權省招辦)取消其當年的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戶籍所在地。

        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標簽:湖北高考
      免責聲明

      本網(wǎng)站的信息及數(shù)據(jù)主要來源于網(wǎng)絡及各院校網(wǎng)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為參考,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敬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洞察高考趨勢,把握未來脈搏 點亮智慧之光,照亮高考之路

      教育新聞EDU NEWS

      最新高考政策解讀

      高考資訊NCEE INFO

      歷年高考錄取分數(shù)線匯總

      高校招生CELEB INTV

      歷年高考試題及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