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理科:最高分698,最低分687。
吉林省文科:最高分650,最低分646。
黑龍江省理科:最高分693,最低分683。
黑龍江省文科:最高分653,最低分644。
北京市理科:最高分673,最低分644。
北京市文科:最高分642,最低分610。
安徽省理科:最高分667,最低分659。
安徽省文科:最高分621,最低分613。
浙江省理科:最高分667,最低分654。
浙江省文科:最高分617,最低分608。
河北省理科:最高分667,最低分665。
河北省文科:最高分615,最低分610。
廣東省理科:最高分648,最低分642。
廣東省文科:最高分667,最低分652。
云南省文科:最高分666,最低分659。
江蘇?。鹤罡叻?58,最低分651。
四川省理科:最高分653,最低分645。
四川省文科:最高分640,最低分627。
山東省文科:最高分651,最低分648。
福建省理科:最高分649,最低分646。
福建省文科:最高分616,最低分613。
湖北省理科:最高分644,最低分625。
湖北省文科:最高分592,最低分584。
湖南省理科:最高分641,最低分637。
湖南省文科:最高分616,最低分614。
重慶市理科:最高分639,最低分638。
重慶市文科:最高分625,最低分622。
天津市文科:最高分618,最低分609。
上海市理科:最高分556,最低分554。
上海市文科:最高分537,最低分534。
新疆文科:最高分530,最低分518。
本網(wǎng)站的信息及數(shù)據(jù)主要來(lái)源于網(wǎng)絡(luò)及各院校網(wǎng)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為參考,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diào)整與變化,敬請(qǐng)以權(quán)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zhǔ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