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fā)〔2007〕13號)下發(fā)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及時研究制定了我省的實施意見和相關配套政策。開學后,我省各高等學校根據(jù)國家和省的意見,以及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要求,認真組織開展了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
根據(jù)國家下達的名額,經(jīng)過認真評審,日前,我省確定157328名學生獲得國家獎助學金。其中,同意安徽大學等98所高校評選的1173名國家獎學金初評獲獎對象并報教育部審批;批復同意安徽大學等98所高校向18926名同學頒發(fā)2007-2008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秋季學期部分;103所高校向137229名同學頒發(fā)了2007-2008學年國家助學金秋季學期部分。
此前,省財政廳先后分解下達了2007年度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國家獎學金預算額度,并及時下?lián)芰藝覄钪惊剬W金秋季學期部分共計4731.5萬元和國家助學金秋季學期部分共計13722.9萬元。
依據(jù)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我省在分解指標時,對本科學校、辦學水平較高的7所大學和以農(nóng)林水地礦油核等特殊學科專業(yè)為主的學校予以適當傾斜。
建立國家獎助學金制度,是國家建立健全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一項重要內(nèi)容。國家獎助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其中,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在校生中特別優(yōu)秀的學生,獎勵面為0.3%,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資助在校生中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資助面為3%,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在校生中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資助面為20%,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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