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重慶市普通高校招生報名須知
重慶市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提前一個月進行,報名具體時間為:2007年12月17-21日。考生可以在就讀學校所在區(qū)縣(自治縣)招辦設置的報名點報名,也可以在戶口所在區(qū)縣(自治縣)招辦設置的報名點報名。
考生報名條件與往年相同,具體如下:
1.符合下列條件人員可以報考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3)身體健康;
?。?)符合《重慶市全國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考生戶籍、學籍審查規(guī)定》。
2.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yè)的在校生;(3)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guān)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考生報名有以下要求:
1.戶籍在重慶市的考生不得在市外借考,市外考生也不得在重慶市借考。
2.只參加各類單獨招生考試的考生(如預科直升生、小語種單招、體育單招、殘疾考生單招、中職直升生、二學位考生、高職單獨招生等)和保送生都必須參加高考報名。
3.報名資格審查時考生須交驗
(1)高中畢業(yè)證書(同等學力證明)。
?。?)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同時考生還必須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尚未辦理身份證的考生由戶籍地派出所出具身份證號碼證明)。
(3)往屆考生須按要求提供本人紙質(zhì)檔案。
?。?)區(qū)縣(自治縣)招辦要求出具的其它證明材料。
4.考生報名時要做到誠信報名,必須如實、認真填寫《考生客觀信息卡》和《考生主觀信息表》等表卡,仔細核對報名點打印出的《客觀信息校對卡》內(nèi)容并簽名確認。
重慶市招辦和各區(qū)縣(自治縣)招辦將對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中的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嚴肅進行查處,對弄虛作假騙取報名或照顧資格者,一律取消其報名或照顧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記錄。對為考生辦理虛假檔案,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和個人,將按《國家考試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18號令)和《重慶市國家教育考試條例》追究相關(guān)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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