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已于2007年12月份結(jié)束,部分考生由于在異地訓練或未及時了解今年的報名時間等原因而未及時參加報名,根據(jù)《關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考院〔2007〕330號文)的精神,以及《關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補報名工作的通知》(粵考院[2008]44號)文件要求,為了使該部分考生能報名參加考試,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報名時間:2008年3月6日一天(8:30-12:00,2:30-5:30)。
二、補報名地點:中山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一樓辦證大廳(石岐區(qū)梅基街27號之一)。
考生攜帶報名資料:身份證,戶口薄,高中畢業(yè)證或同等學歷(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在所在高中開具同意報考證明),報考“3+專業(yè)技能證書”考試的考生需攜帶教育部或廣東省考試院頒發(fā)的全國計算機,公共英語或?qū)I(yè)技能證書。
報名流程:資格審查,預報名、確認報名、攝像和交費。
三、具體的報名條件、報名方法及細節(jié)參照《關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考院〔2007〕330號文)。
四、補報對象
1、因故未能參加普通高考和“3+專業(yè)技能課程證書”招生考試報名的考生;
2、已報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需兼報文、理科且未兼報的考生,可補報文、理科考試科目;
3、符合單考單招條件,未參加報名的考生,應補辦報名手續(xù);
除以上考生外,不再辦理其他補報名手續(xù)。原已報名確認的考生數(shù)據(jù)不得更改。
中山市高等中專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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