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召開了海南省2009年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會議,省考試局負責人詳細解讀了2009年高考報名環(huán)節(jié)的一些變化。
變化一:報名時間有變
2008年高考報名時間為1月18日-23日,2009年高考報名時間為1月4日-8日。省考試局稱,報名時間之所以提前,是因為今年春節(jié)來得早,教育部要求各省必須在春節(jié)前完成藝術專業(yè)統(tǒng)考工作。
變化二:戶籍要求有變
2008年的高考報考條件中有“本人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的戶籍在2005年6月23日之前已經在我省”的要求,2009年高考報考條件改為“本人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在我省戶籍到2009年8月31日止連續(xù)計算滿三年……”省考試局稱,把考生和監(jiān)護人入戶截止時間確定在當年8月31日,主要考慮與高中學籍注冊時間對應。
變化三:省外借讀須參加中考
2008年高考報考條件要求:“本人小學或者初中在我省學校畢業(yè)且畢業(yè)時戶籍在我省,高中階段在省外學校就讀,2005年12月31日前經我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并取得我省高中階段學籍”,2009年高考報考條件改為“本人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在我省的戶籍到2009年8月31日止連續(xù)計算滿3年,本人小學或者初中在我省學校畢業(yè),同時參加了我省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取得我省高中階段的學籍,高中階段在我省以外的學校借讀,并在海南省教育廳辦理了借讀備案手續(xù)。”省考試局稱,這一改動是因為2009年執(zhí)行瓊府辦70號文件要求此類考生須參加中考。
變化四:資格審查更有條理
2009年就資格審查結論增加了“報考資格待審”項目,使報考資格審查更加有條理。
變化五:報名地點有變
2008年對高考報名地點有以下要求“小學或者初中在我省學校畢業(yè)的省外就讀生,在戶籍所在地的市縣招生辦報名”,2009年改為“小學或者初中在我省學校畢業(yè)的省外就讀生,在小學或者初中畢業(yè)所在地的市縣招生辦報名”。省考試局稱,確認這類考生小學或初中畢業(yè)情況難度較大,尤其是畢業(yè)學校與戶籍不在同一個市縣,由戶籍所在市縣教育部門審查、確認難度更大。
變化六:政策加分有變
在審查政策照顧加分材料方面,2008年規(guī)定“所有項目的材料當年有效”,為方便考生,2009年規(guī)定改為“2008年已參加過高考的往屆生,政策照顧加分材料可不提交,使用2008年的審查信息”。
變化七:確認民族身份方法有變
關于非少數民族聚居地區(qū)的少數民族考生的民族身份,2009年增加了“市縣招辦依據戶籍材料,在網上確認非少數民族聚居地區(qū)少數民族考生的民族身份”的工作要求,其原因是,2009年擬調整民族預科生的調檔辦法。
變化八:個人信息網上確認
在報名信息確認環(huán)節(jié),2008年規(guī)定,報名點打印“確認表”由考生校對簽名確認。為簡化工作程序,2009年改為“考生在網上自行確認”。省考試局有關負責人特意提醒,往年總有一些馬大哈考生填錯本人報名信息,其中錯填身份證號碼者最多,考生的報考科類、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入戶時間等主要信息一定不能填錯。(許欣 郭曉娜)
本網站的信息及數據主要來源于網絡及各院校網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為參考,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敬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