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省出臺高校轉學新政策,加強了對高校轉學的管理,不僅嚴禁高校先“借讀”后轉學,而且還控制了高校轉學的比例。
省教育廳稱,大學生一般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yè)。如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原因,無法繼續(xù)在本校學習的,可以申請轉學,并且轉學必須在同學歷層次、同招生錄取批次之間學校進行。
省教育廳強調(diào),嚴禁高校以先“借讀”后轉學等名義,接收未經(jīng)省級招生部門錄取和非本校錄取的學生報到入學;嚴禁接收未經(jīng)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的學生到校就讀。同時,我省還首次控制各高校每年轉出轉入學生總量。中央部委高校、省屬本科學校原則上不突破上年錄取學生總數(shù)的3‰,獨立學院、高職高專院校原則上不突破上年錄取學生總數(shù)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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