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問題,為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順利入學,出臺了《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fā)[2007]13號)及其配套辦法。為此,省教育廳、省財政廳下發(fā)了相關配套文件,建立了我省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凡在今年高考中被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不要僅因家庭困難而放棄學業(yè)。我省的資助政策具體內容如下:
一、國家助學金
1.國家助學金的資助范圍:國家助學金是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的助學金。
2.資助標準:全國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具體標準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圍內確定,分為2-3檔。我省國家助學金具體為一等助學金3000元/人.年,二等助學金2000元/人.年,三等助學金1000元/人.年。
3.基本申請條件:在校生符合以下條件: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④勤奮學習,積極上進;⑤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
1.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資助范圍:國家勵志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和高等??茖W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fā)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獎勵資助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學金。
2.獎勵標準:每人每年5000元。
3.基本申請條件: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本???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條件: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④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秀;⑤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三、國家獎學金
1.國家獎學金的資助范圍:國家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和高等??茖W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fā)展,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的獎勵特別優(yōu)秀學生的獎學金。
2.獎勵標準:每人每年8000元。
3.基本申請條件: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條件: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④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異,社會實踐、創(chuàng)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
四、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的銀行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虻盅?,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1.申請條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①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③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jiān)護人書面同意);④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⑤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yè);⑥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
2.申請材料:學生在新學年開學后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需要提供的材料:①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②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監(jiān)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③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④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3.申請金額:原則上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5000元。
4.貸款審批:學校有關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并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5.貸款發(fā)放: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分期發(fā)放的方式,即學生可以與銀行一次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要分年發(fā)放。一個學年內的學費、住宿費貸款,銀行應一次性發(fā)放給學生。
6.貸款利息: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zhí)行。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yè)后的利息由貸款本人全額支付。
7.還款期限:學生根據個人畢業(yè)后的就業(yè)和收入情況,在畢業(yè)后的1-2年內選擇開始償還本金的時間,六年內還清貸款本息。
五、高校畢業(yè)生應征入伍可補償學費或代償貸款
為鼓勵高等學校畢業(yè)生積極應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員征集質量,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決定自2009年起,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由國家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額予以補償學費或代償貸款。
1.申請材料及審核:凡全日制普通本???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應屆畢業(yè)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高職)畢業(yè)生,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須于每年6月15日前填寫《應屆畢業(yè)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并向就讀高校遞交《應征入伍高校畢業(yè)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由高校上報有關部門審核審批。
2.補償或代償標準: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每名高校畢業(yè)生每學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并在高校畢業(yè)生入伍時,實行一次性補償或代償。
3.具體補償學費或代償貸款的有關規(guī)定,詳見附件。
附件: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
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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