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今起本科各批次高校在津招生按照“學(xué)校負責(zé)、招辦監(jiān)督”的要求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從7月1日開始,藝術(shù)類本科院校(專業(yè)),體育類本科院校(專業(yè)),提前本科錄取院校,自主選拔錄取合格考生、藝術(shù)特長生及高水平運動員,本科一批(含A、B類院校)錄取院校,本科二批(含A、B兩個階段)錄取院校按照批次錄取順序依次進行錄取。其中,7月中旬市高招辦公布本科一批(含A、B類院校)余缺計劃,考生填報本科一批征詢志愿;7月下旬市高招辦公布本科二批(含A、B兩個階段)余缺計劃,考生填報征詢志愿。7月下旬本科三批錄取院校錄取。8月上旬高職高專提前錄取院校、普通高職高專錄取院校依次進行錄取。
各批次錄取時,市高招辦按照考生志愿順序依次投檔,由高校審查錄取。高校要尊重考生的學(xué)校志愿和專業(yè)志愿,正確處理好考生成績與志愿的關(guān)系,當同批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上第一志愿的考生電子檔案不足時,不得拒錄非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
本科一批A類平行院校志愿錄取實行一次性投檔,其他批次院校錄取時,所有第一志愿院校錄取結(jié)束后,才能進行第二志愿院校的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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