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報7月18日訊 日前,教育部下發(fā)通知,要求各級招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門人員認真審查有關考生報考信息及申請加分資格,對有弄虛作假行為的考生,錄取時不予投檔。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我省將出臺一系列打假措施,其中在新生入學時必須做到準考證、錄取通知書、居民身份證和本人照片等相一致。
據(jù)了解,2010年我省首次實行遠程網(wǎng)上報名,給報名資格審查帶來一定難度。省教育廳專門出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要求,加大對報名資格審查力度,重點對考生的戶籍情況、學籍情況、報名材料、特殊考生材料和高中教育階段違紀作弊行為等進行全面復查。
按照省教育廳要求,各高校必須加強新生入學資格的復查工作。新生入學報到時嚴格審查《錄取通知書》,復核比對學生《準考證》、中學(人事)檔案、電子檔案、優(yōu)惠照顧原始證件等材料,民辦院校還要認真復核考生的《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做到準考證、錄取通知書、居民身份證和本人照片等相一致。復查中,發(fā)現(xiàn)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和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guī)定堅決予以清退。對于復查不認真或庇護舞弊考生的,要追究有關復查人的責任。
對工作人員在出具、審定考生的報名資格證件、證明、體檢、檔案等材料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指使、組織或參與組織“高考移民”活動,為考生偽造或違規(guī)辦理戶籍遷移、中學學籍檔案;在招考中偷換、涂改考生志愿、考試成績及其他有關材料,指使、縱容、協(xié)助、伙同他人舞弊的,取消考試工作人員資格、撤銷招生工作職務、調(diào)離現(xiàn)工作崗位、開除公職等黨紀政紀處分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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