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志愿的學校范圍。
1. 本批次所有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學校。
2. 完成原計劃后又新增計劃征集的學校,此類計劃在備注欄中注明“新增計劃”(部分自治區(qū)所屬學校追加計劃征集,但由于原計劃未完成,對追加的計劃不標注“新增計劃”)。
二、填報征集志愿的考生對象。
所有未被錄取的考生均可填報相應類別且有征集計劃的學校和專業(yè)。
三、征集志愿設置。
征集志愿設一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設置 6 個專業(yè)志愿。
四、征集志愿分數(shù)及投檔規(guī)則。
填報本批次征集志愿不受文化成績限制,藝術類、體育類專業(yè)術科成績必須達到高職高專合格分數(shù)線。
征集志愿投檔規(guī)則與本批次原來的投檔規(guī)則相同。
五、本次填報截止時間為 2010 年 8 月 11 日 11:00 。
六、除“備注”欄特別說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碼、專業(yè)代碼、專業(yè)名稱、科類、學制、學費等)與廣西招生考試院組編的《 2010 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計劃篇》公布的信息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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