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在我市這種優(yōu)質教育資源相對缺乏的城市,學校能不能做到不收“擇校費”?昨日,針對提交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一審的《重慶市義務教育條例(草案)》中相關規(guī)定,本報專訪了渝中區(qū)實驗二小校長馬佳。
取消擇校費需時間
馬佳所在的渝中區(qū)實驗二小,也是一所在很多家長心里的優(yōu)質學校,在這個學校,同樣存在通過繳納“擇校費”到這上學的小學生,馬佳對此并沒刻意去回避。
對于一審稿中的規(guī)定,馬佳說:“取消‘擇校費’,是實現(xiàn)基礎教育公平的一個重要舉措?!?/P>
馬佳認為,單從這一規(guī)定看,是有道理的,也是合理的?,F(xiàn)實的問題在于,優(yōu)質教育資源還相對較少,還不能滿足老百姓的需求,這樣的結果,就造成了一些家長寧愿多交錢,也要將孩子送到他們心目中的優(yōu)質學校讀書。
“就目前的現(xiàn)實而言,要取消這個‘擇校費’,還需要時間,需要逐步推進的過程?!瘪R佳說。
上海執(zhí)行得很好
馬佳在任教期間,曾到過很多地方學習、考察,“擇校費”問題并不是重慶才有的。馬佳說:“全國有很多地方也出臺過取消‘擇校費’的規(guī)定,但實施效果卻并不理想。”
比如,北京取消“擇校費”已經很久了,但現(xiàn)實卻是學校不僅沒有停止收取擇校費,收取的額度反而在上升。不過,在全國也有一些省市執(zhí)行得比較好,比如上海、山東。
上海的規(guī)定是:政府確保在基礎教育方面的投入,同時對收取擇校費的學校,一經查處直接就免除校長職務。同時,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所在地政府相關責任人,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收不收‘擇校費’,對學校來說非常簡單,關鍵是政府是否能下決心做這件事,政府的投入能不能跟上家長對優(yōu)質資源的需求?!瘪R佳說,收取“擇校費”,不能把板子都打在學校身上。
在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上·聲音
爭議1 禁止收擇校費反而引發(fā)腐敗?
一審稿規(guī)定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能收取擇校費、借讀費。這規(guī)定,在給一些家庭經濟較差的學生父母帶來好消息的同時,卻也引發(fā)了一些新的爭議。
有家長就說,他戶籍地周圍的學校師資、教學設施設備都不算好,自己也有這個能力支付擇校費,讓孩子接受優(yōu)質教育。若取消擇校費,孩子就只能在戶籍地就近入學?!斑@樣的結果,是一種不公平。”
有家長說,要是所有的學校師資、設施設備都差不多了,誰還會愿意把錢花到這些地方。
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宋愚觀點明確,“‘捐資助學費’暫時還不能一下就全部取消。”宋愚說,不論是“捐資助學費”,還是“擇校費”,這些都是在目前教育資源還不夠均衡現(xiàn)實條件下,實現(xiàn)生源分流的一條措施,這樣做至少對有的家庭而言,還可以通過多繳錢來獲得去名校的上學資格。
宋愚認為,若在當前的現(xiàn)實條件下,全部取消擇校費,家長就只能依靠權利、關系進名校,這可能成為誘發(fā)腐敗的一個重要因素。
爭議2:家里辦班補課究竟該不該查?
一審稿規(guī)定,義務教育階段的在職教師,不能組織學生進行有償?shù)呐嘤栄a習,工作日內,不能到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分組審議中,有組成人員在肯定了法規(guī)的理想效果同時直言,“這一規(guī)定操作性較差?!?/P>
這位組成人員說,教師在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這還比較容易查處。但教師在課后或是周末,在自己家里開個小班補課,向學生收取了一定的補習費,這樣的違法行為在具體實施中該怎么查處,確實值得思考。
家長對這一規(guī)定,既有贊成也有反對。如有一位家長就說,孩子成績本來就不好,既然老師有時間開辦小班給學生補習,家長和學生有這個需要,就應該允許。
爭議3:取消重點稱呼能有多大作用?
一審稿規(guī)定,市、區(qū)縣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不能將初中、小學分設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內部也不能設置重點班和普通班。
這規(guī)定的初衷,是為實現(xiàn)教育資源均衡化,先從名稱類別上,將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還原到同一平臺,消除重點和非重點帶來的差異。
分組審議中,有組成人員認為,即便是取消重點和非重點這一稱呼,哪家學校的師資強,教學設施設備好,老百姓、學生心里都明白,即便是沒有“重點”這個名字,大家還是會自己判斷,把孩子送到他們心中的好學校。
一些家長對于這一規(guī)定,表現(xiàn)比較平靜。他們的觀點與組成人員意見基本一致。他們認為,分不分重點其實沒關系,重要的是政府要在每一個學校的投入上實現(xiàn)均衡,扶持薄弱學校,只要師資、教育設施設備均衡了,是不是重點,那只是一個稱呼而已。
能否把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
“學前教育,是不是可以考慮納入義務教育中?”在昨天分組審議《重慶市義務教育管理條例(草案)》時,列席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的江津區(qū)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黃淳說,學前教育存在的矛盾集中、亂收費急需規(guī)范。
幼兒園、學前班等兒童學前教育,由于缺乏相應的制度規(guī)范,收費標準、學校管理等存在諸多問題。
黃淳說,他在調研中發(fā)現(xiàn),當前社會對教育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小學、初中之外的學前教育,若學前教育是納入了“教育”體系,就不應該是一個高收費機構。
黃淳建議:“既然我市正在推進普及高中,可不可以考慮將學前教育也納入到義務教育中來?”
市教委相關負責人對黃淳的建議給予了現(xiàn)場回復:“目前,國務院正在組織相關部門,制定一個針對學前教育管理、收費的規(guī)定,至于能否將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這需要國家統(tǒng)籌安排。”而針對我市普及高中的問題,市教委回應說,按照我市計劃,預計在2012年,我市將普及高中教育。
新建改建學校要修避難場所
新建、改建的學校要有避難場所,學校、醫(y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有更高的抗震要求。昨日,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分組審議了《重慶市防震減災條例(修訂草案)》,這是此修訂草案二審稿。
二審稿規(guī)定,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應當達到抗震設防要求,不符合抗震設防要求的建設工程,不得開工建設。學校、托幼機構、醫(yī)院、大型文體活動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應當按照高于當?shù)胤课萁ㄖ目拐鹪O防要求進行設計施工。(重慶晨報 羅強采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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