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填報志愿
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我省今年繼續(xù)單獨設置自主選拔錄取學校志愿表,經(jīng)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公示的入選考生,根據(jù)參加考核和公示的試點高校要求,于5月16日前填報《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選拔錄取考生志愿表》(以下簡稱《志愿表》)。該《志愿表》一式兩份,由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親筆填寫并簽名,考生只能選填一所試點高校志愿。
如有關(guān)試點高校入選考生放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錄取,必須出具由考生本人填寫,其法定監(jiān)護人簽名的放棄承諾書,承諾書內(nèi)容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號,并明確表示放棄2011年普通高校自主招生錄取。
入選考生填報的《志愿表》或放棄承諾書由考生所在中學匯總后上報區(qū)(市)縣招辦。
二、入選考生公示
目前,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已經(jīng)開始集中公示《2011年具有高校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名單》,試點高校也將入選考生名單通知考生所在中學,中學也將對本校自主招生入選考生進行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公示。
三、《志愿表》填表重要說明
1、本表為自主選拔錄取考生志愿表,是在試點高校所在本批次志愿投檔前對入選考生進行提前投檔的依據(jù)??忌仨氄J真如實填寫本表有關(guān)內(nèi)容,如“畢業(yè)學校”、“報考自主選拔錄取高校”必須填寫規(guī)范性的全稱,“身份證號”必須準確無誤??忌捌浞ǘūO(jiān)護人必須對志愿信息予以簽名確認,如不按規(guī)定確認信息而對錄取產(chǎn)生不利影響,由考生本人負責。
2、考生只能選擇一所試點高校填報自主選拔錄取志愿表。
3、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關(guān)規(guī)定,錄取時,在報考試點高校所在本科批次錄取開始前,省教育考試院將已通過試點高校先期考核和公示、統(tǒng)考成績符合該校要求、且填報了該校自主選拔錄取志愿的考生電子檔案投放給學校。
4、本表由入選考生在5月16日前填報后交所在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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