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第二批本科招生錄取工作中,投檔錄取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招生院校將進行“征求志愿”。凡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可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wǎng)站(網(wǎng)址www.shmeea.com.cn)填報該批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和專業(yè),征求志愿同樣實行“平行志愿”填報方式。具體辦法如下。
一、征求志愿條件
第二批本科征求志愿,考生的“3+綜合+1”考試成績必須達到全市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文科412,理科393),且未被所填報的院校錄取。
二、征求志愿時間
第二批本科征求志愿時間為2011年7月21日13時至7月22日13時。
征求志愿前,考生可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wǎng)站查詢是否被錄取。缺額招生計劃的院校和專業(yè)將會公布在“上海招考熱線”網(wǎng)站以供考生查閱,考生也可到各區(qū)縣高招辦索取“缺額招生計劃的院校和專業(yè)一覽表”。
三、填報須知
1.征求志愿填報也實行“平行志愿”。第二批本科征求志愿,考生最多可填報6所高校,每所院校最多填報3個專業(yè)。
2.考生在填報征求志愿時,宜先擬一份志愿草稿,內容包括本人的考生查詢碼、密碼和要填報的高校代碼及名稱、專業(yè)代碼及名稱(按志愿順序)等,以保證準確、順利地填報志愿。
3.考生進入“征求志愿網(wǎng)上填報系統(tǒng)”須輸入考生查詢碼和密碼。
考生查詢碼在準考證的正面,由1位字母和7位數(shù)字組成,登錄密碼為考生本人身份證最后六位數(shù)字(不含字母)。
4.以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網(wǎng)上填報最后一次成功提交的結果為最終志愿。
考生填報或修改征求志愿后,應退出系統(tǒng)重新登錄查看確認自己所填報的征求志愿,以免由于填報不成功而錯過機會。
5.填報時限終止時,填報系統(tǒng)將及時關閉,不再接受考生填報征求志愿。
四、操作流程
第二批本科 文科合成412分(含412分)以上可填報征求志愿考生成績分布情況
第二批本科 理科合成393分(含393分)以上可填報征求志愿考生成績分布情況
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文科征求志愿填報專業(yè)計劃缺額表(本市)
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文科征求志愿填報專業(yè)計劃缺額表一(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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