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起,限定體育特長生加分測試項,取消省級學生運動一級全國照顧加分項
本報訊(記者 魏娟)4月12日,省招辦發(fā)布了《關于調整甘肅省高考加分政策中“體育特長生”和“省級學生運動一級”項目有關事宜的通知》。限定體育特長生加分測試項目,取消了省級學生運動一級全國照顧加分項目。此項政策從2014年高考開始實行,今年的高考錄取仍然沿用以往的規(guī)定。
體育特長生是指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參加省級招生機構的統一測試達到相應標準的高中學生。我省組織的測試項目限定在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健美操等九項。高中應屆畢業(yè)的體育特長生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后,報考省內外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yè)時,可享受加分政策。
省級學生體育運動一級是指經過測試并獲得由省教育廳頒發(fā)的“省級學生體育運動一級”的高中學生。測試項目原則上限定在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健美操等九項。獲得省級學生體育運動一級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在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后,報考省內院校(含蘭州大學和西北民族大學)理工、文史類專業(yè)時可享受照顧加分政策。2014年之前,獲得省級學生體育運動一級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在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后,報考省內外院校均可獲得20分的加分照顧。
調整政策從2011年秋季進入高中階段一年級的學生開始適用,在2014年高考考生中實行。2010年(含)以前已進入高中階段學習的學生,仍適用調整前我省的照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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