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wǎng)6月5日消息:上海市教委、市體育局、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委員會、市公安局、市科協(xié)等五部門昨天聯(lián)合下發(fā)《調整本市部分高校加分項目和加強加分管理工作的通知》,涉及到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和部分科技類競賽,體育特長生,以及上海地方性藝術特長生等的高考加分項目。此次調整從2014年高考起開始執(zhí)行。
根據(jù)《通知》,從2014年起,奧賽獲獎考生參加高考將不再有保送資格,但獲獎學生若參加高校自主選拔錄取,在同等條件下高校應優(yōu)先考慮給予參加考核資格?!锻ㄖ芬?guī)定,凡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由中國科協(xié)主辦的全國中學生(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學生,應屆畢業(yè)當年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檔,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上海賽區(qū)一等獎的學生,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和高考加分資格。
凡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由中國科協(xié)、教育部等主辦的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一、二等獎,或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ISEF)、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的學生,應屆畢業(yè)當年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檔,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有關獲獎學生若參加高校自主選拔錄取考核的,同等條件下高校應優(yōu)先考慮給予參加考核資格。
但是,《通知》也明確凡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決賽一等獎并被中國科學技術協(xié)會遴選為參加國際(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隊集訓的學生,應屆畢業(yè)當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經(jīng)所報考高校測試后決定是否錄取。
上海市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也作出調整,凡在高三階段參加全國、上海市文藝競賽(須是市教委認定的競賽),并獲個人一等獎或前三名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向上海高校投檔;凡在高三階段被認定為上海市學生藝術團(重點團)優(yōu)秀團員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且參加市教委組織的統(tǒng)一測試達到相應標準者,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向上海高校投檔;被認定為上海市學生藝術團(一般團)優(yōu)秀團員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且參加市教委組織的統(tǒng)一測試達到相應標準者,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向上海高校投檔。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高考加分項目的調整政策從2011年秋季進入高中階段一年級的學生開始適用。2010年(含)以前已進入高中階段學習的學生,仍可適用調整前的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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