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招考[2013]10號
各市招生(考試)辦公室(院、中心)、有關高等學校、有關中學:
2013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按照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13]6號)(見附件一)執(zhí)行。為做好此項工作,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提出如下具體要求,請遵照執(zhí)行。
一、擬參加保送生招生的考生均應參加我省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
二、已被招生院校確定按保送生擬錄取的考生,必須填寫《山東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擬錄取考生確認表》(見附件二),一式2份(登錄www.sdzk.gov.cn下載本文件附件二),由中學填寫推薦意見后,于3月底前將2份確認表一并寄到招生院校。
《山東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擬錄取考生確認表》是我省保送生錄取工作的必需材料,考生只能選擇寄送到1所招生院校,如因多校寄送造成錄取中的任何問題,均由考生本人負責。
三、招收保送生的普通高校應于2013年4月13日前,將擬錄取保送生名單(加蓋招生院校公章)、擬錄取保送生確認表等材料,報送到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普招處(地址:濟南市文化西路29號402室,郵編:250011)。
四、山東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將于2013年4月28日前全部結束。凡已確定被普通高校按保送生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參加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春、夏季)招生統(tǒng)一考試。
五、2013年普通高校保送生錄取名單,將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信息網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2013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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