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招考[2013]30號
各市招生(考試)辦公室(院、中心)、有關招生院校:
2013年山東財經大學繼續(xù)面向退伍軍人招收有實踐經驗考生?,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時間及辦法
(一)報名條件、時間
按照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山東省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12]106號)執(zhí)行。
(二)報名辦法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退伍軍人考生自愿報名,填寫《2013年山東財經大學與山東省人民武裝學校聯(lián)合辦學招收退伍軍人考生推薦審核表》(由省人民武裝學校統(tǒng)一印制),經當地縣(市、區(qū))人武部門或省人民武裝學校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必須集中在省人民武裝學校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沒有異議后,簽署符合推薦條件的審核意見。由省人民武裝學校將符合推薦條件的考生信息匯總后,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所有符合推薦條件的考生名單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后,沒有異議的,考生方具備實踐經驗考生資格。
二、考試要求
(一)文化考試
實踐經驗考生必須參加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夏季高考。
(二)專業(yè)課考試
專業(yè)課考試由招生院校自主組織,考生持身份證、《山東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報名信息確認單及專業(yè)測試報考證》到招生院校指定地點參加專業(yè)課考試。
招生院校應于4月底以前完成專業(yè)考試。
考生的專業(yè)課考試成績達到滿分60%的為專業(yè)考試合格考生,只有專業(yè)考試合格考生才有資格填報實踐生類別的高考志愿。招生院校將所有參加專業(yè)考試的考生專業(yè)成績,按所要求的格式(見附件)于5月中旬前報送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并將成績通知考生本人。
三、錄取辦法
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劃定文化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錄取時根據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績,按招生計劃的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檔,招生院校按專業(yè)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
新生錄取通知書由招生學校發(fā)放,遺留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處理。
四、加強領導與管理,確保公平公正地選拔新生
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有實踐經驗考生是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招生院校和有關部門應按照高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的精神加強領導,堅持原則,在推薦和考試過程中嚴格把關,嚴格執(zhí)行高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完善監(jiān)督舉報機制,堅決反對和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確保公平、公正地選拔新生。
新生入學后學校要認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附件:山東省2013年實踐經驗考生專業(yè)考試成績數據庫結構點擊查看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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