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課改高考方案
為適應高中新課程改革需要,更好地選拔和培養(yǎng)社會發(fā)展所需要的各類人才,特制定從2009年開始實行的浙江省新課改高考方案。
一、總體工作要求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fā)展觀為統(tǒng)領,以推進素質教育為宗旨,以服務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為導向,積極全面貫地徹黨的教育方針。
堅持有利于推動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yè)負擔, 擴大學生的自主選擇權;有利于高校選拔新生,擴大高校的自主選擇權;有利于高校招生的公開、公正、透明,促進和實現(xiàn)教育公平。
堅持從浙江實際和有利于培養(yǎng)、選拔人才出發(fā),充分考慮基礎教育的現(xiàn)實能力和條件,充分考慮學生、家長和社會的認同度和承受力,充分考慮社會的法治和誠信水平。
二、選拔模式
實行在全科會考基礎上的分類測試、分批選拔、綜合評價、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的選拔模式。逐步建立學業(yè)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和統(tǒng)一選拔考試三位一體的多元化的招生考試評價體系。
(一)學業(yè)測評,全科會考。繼續(xù)實施和完善高中會考制度:(1)把會考作為分類測試的基礎;(2)采集學生會考等第進入綜合素質評價表;(3)由招生院校自主確定是否對學生相應學科的會考成績提出等第要求,并在招生簡章中明確。
(二)分類測試、分批選拔。在現(xiàn)有的文科、理科、藝術、體育等學科分類的基礎上,根據高等院校、專業(yè)培養(yǎng)目標的不同,以文、理兩大科類為主線,以“語、數、外”三門課程為主體,按考試科目、內容和高校人才培養(yǎng)目標將測試和選拔科目分為三類:
一類科目在保持原有“3+X”科目組合的基礎上,增加測試綜合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二類科目維持原有“3+X”科目組合,重點測試獲得通用型知識的能力;三類科目在保持共同科目“語、數、外”基礎上,側重測試實用技能。
考生自主選擇報名和參加考試的相應類別,分批填報志愿,分批錄取。
(三)全面考核、綜合評價。為引導學生全面發(fā)展,體現(xiàn)高中新課程教育目標的全面性和評價的綜合性、過程性理念,把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校選拔新生的重要內容,高校錄取新生時對學生高考成績、會考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實行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三、考試科目與內容
(一) 考試科目。
1. 文、理科考試科目。
類別 |
考試科目 |
其他評價項目 |
一類 |
3[語 數(文/理)外]+X[綜合(文/理)]+ 自選模塊 |
學業(yè)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 |
二類 |
3[語 數(文/理)外]+X[綜合(文/理)] | |
三類 |
3[語 數(文/理)外]+技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
2. 藝術、體育考試科目。在文、理兩科的框架內,根據藝術、體育類院校、專業(yè)對考生專業(yè)技能的特殊要求,考試科目和內容分為兩類:
類別 |
考試科目 |
其他評價項目 |
本 科 |
3[語 數(文/理)外]+X[綜合(文/理)]+藝術專業(yè)/體育術科 |
學業(yè)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 |
專 科 |
3[語 數(文/理)外]+藝術專業(yè)/體育術科 |
(二)考試內容。
語文、數學、外語3門的考試內容,選自各科目必修模塊和指定選修模塊(IA)的內容。其中數學分文、理科兩種。外語科目分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6種,由考生任選。英語聽力測試單獨安排,全省統(tǒng)考,使用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二級)聽力試卷,一年提供2次考試機會,由學生自主決定參加考試的時間和次數(限定在2次以內),并從中選擇一次考試成績計入總分。考試成績兩年有效。其他語種的聽力測試根據教育部統(tǒng)一安排進行。
綜合考試內容,文科為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必修模塊和指定選修模塊(IA)的內容;理科為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的必修模塊和指定選修模塊(IA)的內容。
自選模塊考試內容,選自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9門學科的18個自主選修模塊(IB)的內容。每個模塊編制1道試題,共18題,每題10分,由學生任意選答6題。
技術考試包括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先實行由學生在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中自主選考一科,以后待條件具備時過渡到兩科必考,按一定比例合成總分。實行全省統(tǒng)考,一年提供2次考試機會,由學生自主決定參加考試的時間和次數(限定在2次以內),并從中選擇一次考試成績計入總分。成績兩年有效。
四、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品質與素養(yǎng)、學習能力、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探究與實踐、勞動與技能等六個方面。
評價采用“寫實性評價+等第評價”的方式。全省統(tǒng)一標準,由學校在高中階段學生成長記錄、過程性評價的基礎上,按照客觀、公正反映的原則組織實施,評價程序公開、透明,評價結果經公示后采集確定的基本信息,形成《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基本信息表》,進入考生電子檔案,在學校投檔分數線上,作為高校錄取的重要依據。其中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探究與實踐、勞動與技能四個方面采用等第評價,分A、P、E(分別表示好、合格、需努力)三等。學習能力主要通過會考等第(A、B、C、E,即優(yōu)、良、合格、不合格)反應。
未參加新課改的學生和往屆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按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辦法實施。
五、各考試科目的分值、考試時間與日期
(一)分值與時間。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分鐘) |
分值(分) | |
語文 |
150 |
150 | |
數學 |
120 |
150 | |
外語 |
英語(不含聽力) |
120 |
120 |
英語聽力 |
30 |
30 | |
外語其他語種(含聽力) |
120 |
150 | |
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
150 |
300 | |
自選模塊 |
90 |
60 | |
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
90 |
100 |
(二)具體日期。
6 月7日:上午語文,下午數學(文科/理科);
6月8日:上午文科綜合/理科綜合,下午外語;
6月9日上午:自選模塊考試;
每年3月、9月:英語聽力考試;
每年4月、10月:技術考試。
六、命題
語文、數學(文科/理科)、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大綱》(以下簡稱《考試大綱》)和《浙江省普通高考考試說明》(以下簡稱《考試說明》)公布的內容范圍命題,不超出《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學科教學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教學指導意見》)中規(guī)定的相應科目的必修模塊和指定選修模塊(IA)的范圍。
自選模塊考試依據教育部《考試大綱》和《考試說明》公布的內容范圍命題,不超出相關課程《教學指導意見》中規(guī)定的自主選修模塊(IB)的范圍。
技術考試依據教育部《考試大綱》和《考試說明》公布的內容范圍命題,不超出《教學指導意見》中規(guī)定的信息技術、通用技術課程的范圍。
命題工作以推進素質教育為主旨,以準確、規(guī)范、科學、公平為目標,正確處理理論與實踐、知識與能力的辨證關系,體現(xiàn)能力立意,確保質量。
七、報名、填報志愿與錄取工作
(一)報名。實行社會化報名和學校報名相結合的報名辦法,由學生自主選擇報名方式。學生在報名時確定報考科類和考試類別,各類別可以兼報。
(二)劃定分數線。分類分批劃定分數線。根據當年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按不同類別考試科目組合計算總分,逐類逐批劃定分數線,在上一批錄取結束后,劃定下一批分數線。
(三)填報志愿。分類分批進行。在上一批錄取結束后,填報下一批志愿。
(四)錄取。在每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照有關規(guī)定,根據考生分數和志愿投檔,由學校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yōu)錄取。
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基本信息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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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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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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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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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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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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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籍主號(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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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籍輔號(會考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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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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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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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等第 |
語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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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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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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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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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 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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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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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 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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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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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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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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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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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選綜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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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獲學分 |
必修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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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Ⅰ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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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Ⅱ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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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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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選修 模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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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要素 |
測評等第 |
重要特征(特長) | ||||||||||||||||
審美與藝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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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與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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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與實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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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與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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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規(guī)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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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遵守、基本遵守、需努力) | |||||||||||||||||
其他獲獎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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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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