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師范大學是經教育部批準的首批具有自主選拔錄取試點資格的高校之一。2011年我校將繼續(xù)通過自主選拔錄取具有創(chuàng)新潛質、學科特長,以及全面發(fā)展、綜合素質高的高中畢業(yè)生進入華東師范大學學習。
本方案面向我校所有普通類本科專業(yè)開放。面向上海市、江蘇省和浙江省的免費師范生自主選拔錄取實施方案另行公布,已獲得中學推薦的江浙滬學生無需再報名參加免費師范生自主選拔錄取文化測試。
一、報名方式
A、中學推薦:我校將根據歷年來各中學報考我校情況,針對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三地重點中學發(fā)放優(yōu)秀生推薦表,由中學根據學生成績情況和高考意愿進行推薦。
B、考生自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可按照有關報名程序進行自薦:(1)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qū)三等獎以上(含三等獎);(2)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性學科比賽,如“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作文大賽”、“全國‘語文之星’”、“全國中小學生創(chuàng)新作文大賽”、“上海市中學生作文競賽”獲獎者;(3)高中階段因創(chuàng)造發(fā)明獲省級以上獎勵或獲專利者;(4)在某些專業(yè)領域表現出特殊潛能的學生。
二、報名程序
A、中學推薦生:學生使用學校發(fā)放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陸我校網上報名系統(tǒng)(點此進入…),按照系統(tǒng)要求填寫并打印報名表,按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交回我校招生辦公室。登錄填寫信息時間為2010年12月16日-2011年1月15日。
B、自薦考生:考生直接登陸我校網上報名系統(tǒng)注冊報名(點此進入…),填寫信息確認后打印報名表,經中學蓋章本人簽名確認后,連同有效的獲獎證書(符合報名條件的證書,其他證書不需要)復印件等材料于2011年1月16日前郵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報名材料一律不退,請自留底稿。網上報名日期為2010年12月15日-2011年1月15日,郵寄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招生辦公室200062。
江、浙、滬自薦考生如愿報考我校免費師范生自主選拔錄取,請同時報名“免費師范生自主選拔錄取”,如自薦審核未通過,則直接轉為免費師范生自主選拔錄取。
三、收費
報名考試費統(tǒng)一收取壹佰元(¥100),采用網上支付方式收取(請登錄系統(tǒng)后按照提示進行)。
四、審核
A、中學推薦生:直接參加我校于2011年2月19日舉行的文化測試,考場、時間安排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
B、自薦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組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結果我校將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上發(fā)布,請考生登錄查看。初審合格的考生需要參加文化測試,請考生登錄報名系統(tǒng)選擇合適的考點并打印準考證,粘貼照片后請中學蓋章確認。無準考證者不得參加測試。
五、測試安排
時間:2011年2月19日一天;科目:數學、英語、語文;
考點:我校將在上海、江蘇省和浙江省分別設立考點,其他地區(qū)考點安排根據自薦考生分布情況確認。自薦考生可以在我校招生網上查詢和選擇自己擬參加的考點。
六、錄取原則與優(yōu)惠政策
我校按照學生參加文化測試成績,按學校直接推薦和自薦考生不同,分文理科目進行排序,從高到低依次劃定檔次。
1、A檔:即獲得我校2011年自主選拔錄取資格。學生需參加2011年普通高考,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重點線且第一學校志愿報考我校,專業(yè)志愿服從調劑的,我校即予以錄取。如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辦公室對自主選拔錄取有另外規(guī)定的,則按省招辦規(guī)定的辦理。對于在某些專業(yè)領域表現特別優(yōu)異的學生,經我校組織專家測試,可以予以破格錄取。
2、B檔:即獲得我校加分錄取優(yōu)惠(未獲得自主選拔錄取資格)。學生需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并在我校投檔范圍內,愿意服從專業(yè)調劑、體檢合格的,則給予相應的加分后安排專業(yè)。
學校還另劃定獲得申請免費師范生自主選拔錄取面試資格線,達到資格線的學生有資格申請參加免費師范生自主選拔面試,面試合格者將獲得免費師范生自主選拔錄取資格。
七、領導和監(jiān)督機制
1、自主選拔錄取實施過程中做到實施方案公開、選拔公平、結果公示
2、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時為學校自主選拔錄取領導小組,招生辦公室負責方案的實施,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方案的實施。
3、監(jiān)督電話:021—54344651
八、咨詢方式
1、咨詢電話:021—62232212,招生網站www.zsb.ecnu.edu.cn。
2、本方案由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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