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5〕15號)精神和鄂招委會要求,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促進素質教育深入開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多渠道選拔特長突出、品學兼優(yōu)的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優(yōu)秀人才,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自主招生旨在推進素質教育,逐步改變以高考分數(shù)為唯一選才標準的招生錄取制度。結合我校的辦學特色和辦學優(yōu)勢,積極探索以國家統(tǒng)一考試錄取為主,穩(wěn)步實施我校多元化考核評價、多渠道選拔錄取的人才選拔機制。
二、選拔原則
自主選拔錄取堅持公開、公平和公正原則,在政府宏觀指導、學校自我約束、社會有效監(jiān)督下,選拔一批高考成績達到湖北省劃定的二批本科院校錄取控制線的優(yōu)秀人才。
三、招生對象與報名條件
(一)招生對象
具備參加201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湖北省應屆高中畢業(yè)生以及特別突出的往屆高中畢業(yè)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均可報名。
(二)報名條件
1、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保送生條件的高中畢業(yè)生。
2、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五個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獲得省級賽區(qū)三等獎及以上者。
3、具有文學、語言文化方面的特殊才能。文學方面要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新概念作文大賽決賽一、二、三等獎,或在省級以上刊物發(fā)表文學作品一篇以上,或有正式出版著作的學生;語言方面要在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全國CCTV杯“希望之星”英語風采大賽中獲獎的學生。
4、在文藝、體育方面確有特長。文藝要求高中階段在市(縣)級以上(含)大賽中獲三等獎以上(含)者、體育要求高中階段在省級體育比賽中獲得單項比賽前八名,團體比賽前三名或有二級及以上等級運動員證書的學生。
5、在高中階段獲得省級或省級以上榮譽稱號者。
6、省級重點(示范)中學和市(縣)級重點中學推薦的綜合素質好、德智體全面發(fā)展的優(yōu)秀畢業(yè)生。
7、其他有特殊特長的考生。
四、報名程序
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選拔錄取條件之一的湖北省高中畢業(yè)生,可按以下步驟報名:
1、網(wǎng)上在線填寫報名表
考生可于2011年2月20日--3月15日登錄武漢紡織大學招生就業(yè)網(wǎng)(網(wǎng)址zjc.wtu.edu.cn),進入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報名系統(tǒng),按照要求在線填寫相關信息,并將申請表和中學推薦表打印。
2、郵寄資料
將填寫完整后打印出的報名表,連同簽章的中學推薦表、證書、專利、作品等復印件一并寄到武漢紡織大學招生辦公室(所有材料均用A4紙打印)。
郵寄地址:武漢市洪山區(qū)紡織路1號武漢紡織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30073
郵寄截止時間為2010年3月15日(以郵寄資料的郵戳時間為準),所寄材料恕不退還。(請考生盡量選用郵局EMS郵寄資料)
注意:考生如果僅寄送了紙質報名材料,而未進行網(wǎng)上報名的,一律視為無效報名。
五、材料審核
1、武漢紡織大學招生辦公室將收集的材料整理分類審核,確定參加測試的人選。所有參加面試考核的考生面試前需交驗榮譽或獲獎證書原件,工作人員確認獲獎情況后考生方能參加面試,無證書原件將取消該項獲獎乃至取消面試資格。
2、取得測試資格的學生名單及測試時間,將于2011年3月20日之前在武漢紡織大學招生就業(yè)網(wǎng)上查詢(網(wǎng)址zjc.wtu.edu.cn)
六、考核方式
1、考核分組:對報考審核通過的考生,我校將分文科組、理科組、特長組(包括文體及其他特長)分別進行測試,且每名考生只能參加一個組別的測試。具體測試組別主要由考生根據(jù)個人特長及興趣在報名時選定,學校有權依據(jù)報名情況對部分考生所選測試組別進行調劑。
2、考核方式: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組織專家組成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工作考核組,根據(jù)考生報名時選定的組別,分組對考生進行考核,考核方式根據(jù)報考條件分為筆試和面試,具體分為文科組、理科組和特長組,文科組和理科組進行筆試,特長組進行面試。
3、考試時間:
(1)文科組和理科組筆試:
考試科目:理科考生(理科綜合和英語),文科考生(文科綜合和英語)。
考試時間:150分鐘
(2)特長組面試:
考試內容:自我介紹,特長展示或提問
考試時間:原則上每人10分鐘。
七、網(wǎng)上公示
經考核合格后,考生名單將在武漢紡織大學招生信息網(wǎng)上予以公示。公示結束后,入選考生名單報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八、錄取原則
1、自主選拔錄取規(guī)??刂圃趯W校當年普通本科招生總計劃數(shù)的5%以內,文理兼收。
2、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所在批次的錄取控制線,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相應標準,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入圍考生,予以錄取。
3、錄取考生的專業(yè)安排原則如下: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鄂所在批次投檔線,我校將按考生第一專業(yè)志愿予以錄取;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湖北省劃定的我校所在批次錄取控制線,但未達到我校在鄂所在批次投檔線,若考生服從專業(yè)調劑,我校將保證錄取。
九、組織機構
在學校統(tǒng)一領導下,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指導自主選拔錄取工作,招生就業(yè)處具體實施。
十、監(jiān)督機制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自主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學校紀檢部門全程監(jiān)督自主招生工作。學校在招生網(wǎng)上公布自主選拔錄取辦法、參加考核學生名單和入圍學生名單。
十一、解釋權
本辦法由武漢紡織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二、聯(lián)系方式
通訊地址:武漢市洪山區(qū)紡織路1號武漢紡織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30073
咨詢電話:027-87802399
傳真:027-87802399
學校網(wǎng)址:http://www.wtu.edu.cn
報名網(wǎng)址:zjc.wtu.edu.cn/zz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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