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職業(yè)技術學院 廣西機電職業(yè)技術學院
廣西職業(yè)技術學院 廣西水利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
國家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四校聯合測試
2011年單獨招生改革試點聯合測試工作方案
根據《教育部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推進“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yè)院校設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號)和《關于2010年部分高等職業(yè)院校開展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0]6號)關于開展高職單獨招生考試制度改革試點的精神,為探索“知識+技能”、“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職業(yè)傾向測試”等多樣化選拔錄取機制,推動廣西高職院校聯合培養(yǎng)創(chuàng)新型高技能人才,順利完成2011年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柳州職業(yè)技術學院、廣西機電職業(yè)技術學院、廣西職業(yè)技術學院、廣西水利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四所單獨招生改革試點院校(以下簡稱“試點院校”,排名不分先后)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基本原則,對參加2011年單獨招生的考生進行聯合測試。為確保四校聯合測試工作順利進行,特此制定本方案。
一、聯合測試工作的原則
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按照“統(tǒng)一報名、統(tǒng)一測試、統(tǒng)一評卷、分設考場、資源共享、分別錄取、費用分攤”的工作原則。
二、成立聯合工作機構
為切實做好單獨招生聯合測試工作,四所院校成立單獨招生聯合測試工作領導小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在自治區(qū)教育廳、考試院直接指導下開展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相應的工作機構:聯合測試工作辦公室、聯合測試命題考務辦公室、聯合測試技術開發(fā)辦公室、聯合測試監(jiān)察辦公室。
三、報名
(一)報名條件及對象
1、已經參加2011年廣西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含報中職“3+2”直升、中職對口、小教大專班的考生);
2、已經參加2011年廣西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直接報名,免試入學:
(1)在全國舉辦或自治區(qū)教育廳、人社廳舉辦的全區(qū)職業(yè)技能競賽獲得個人或集體一至三等獎的應、歷屆中職畢業(yè)生。
(2)“國家中等職業(yè)教育改革發(fā)展示范立項建設學校”的應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專業(yè)綜合成績排名前30%)。
屬于免試政策范圍的考生憑獲獎證書和畢業(yè)學校推薦表(推薦表在聯考報名窗口直接下載),經單獨招生學院審核通過后,可免試入學。
(二)報名時間
2011年3月20日—4月15日
(三)報名方式
考生通過登錄聯考學校網站(也可通過廣西招生考試院網http://www.gxeea.cn快速通道)進入聯考網站報名,填報志愿和確認考點。每位考生按志愿順序填報,最多可以填報4所院校,每所院??商顖?個專業(yè)或選擇“服從專業(yè)調劑”選項。還可選擇“服從院校調劑”選項。
四、招生專業(yè)及人數
詳見各聯考學校招生網站或《2011年單獨招生聯合測試招生簡章》公布的單招計劃。
五、現場確認
(一)現場確認時間
2011年4月23日08:00—18:00
(二)現場確認地點
現場報名確認地點分南寧、柳州兩地,具體地點在網上預報名時,由報名系統(tǒng)自動生成。
(三)現場確認考生須交驗以下材料(所有資料的復印件均用A4紙復印)
1. 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單獨招生報名信息表》一份;
3. 符合附加分條件的考生需提供相關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參加2011年高考藝術類聯考的考生還需提供藝術聯考成績原件及復印件;
4. 免試生須持學校推薦函、相關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報名及測試費
報名費30元、綜合測試費40元。免試生只須繳納報名費30元。
六、準考證發(fā)放
(一)準考證發(fā)放時間
2011年4月24日08:30—12:00
(二)準考證發(fā)放地點
現場確認地點即為準考證發(fā)放地點,由報名系統(tǒng)編排(南寧、柳州兩地)。
七、測試
(一)測試時間
2011年4月24日下午14:00開始,測試時間為120分鐘。
(二)測試地點
發(fā)準考證地點即為測試地點。
(三)測試方式及內容
考生利用計算機上機操作完成基本文化素質、學習能力、心理素質、職業(yè)潛能等綜合測試內容。
八、成績評定標準
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加上附加分即為考生測試總成績(即:總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附加分),總成績最高為600分。
(一)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最高為400分;
(二) 附加分最高200分(附加分共12項,最高計200分;累計分數超過200分的,按200分計。)
1. 參加職業(yè)技能大賽獲獎。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20分、15分、10分;縣區(qū)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30分、25分、20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50分、40分、30分;省以上級別技能大賽獲獎見免試政策。本項滿分50分。
2. 高中或中職階段獲勞動部門核發(fā)的技能證書。初級一項計20分,兩項及兩項以上計30分;中級一項計30分,兩項及兩項以上計40分;高級一項計40分,兩項及兩項以上計50分。本項滿分50分。
3. 高中或中職階段獲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團員、優(yōu)秀團干部。校級計10分,兩次及兩次以上計15分;縣區(qū)級計20分,兩次及兩次以上計30分;市級計30分,兩次及兩次以上計40分;省及以上級別計40分,兩次及兩次以上計50分。本項滿分50分。
4. 高中或中職階段參加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化學、地理、生物等文化科目競賽獲獎。校級一等獎計15分,二等獎計10分,校級最高計20分; 縣區(qū)級一等獎計20分,二等獎計15分,三等獎計10分,縣區(qū)級最高計30分;市級一等獎計30分,二等獎計25分,三等獎計20分,市級最高計40分;省及以上級別一等獎計35分,二等獎計30分,三等獎計25分,省及以上級別最高計50分。本項滿分50分。
5. 高中或中職階段在公開發(fā)行的報紙、雜志上發(fā)表文章。一篇計20分,兩篇及兩篇以上計30分。本項滿分30分。
6. 高中或中職階段參加體育比賽獲個人或團體獎。校級第一名計15分,第二名計10分,第三名計5分,校級最高計20分;縣區(qū)級第一名計20分,第二名計15分,第三名計10分,縣區(qū)級最高計30分;市級第一名計25分,第二名計20分,第三名計15分,市級最高計40分;省及以上級別第一名計50分,第二名計45分,第三名計40分,第四名計35分,第五名計30分,第六名計25分,省及以上級別最高計50分。本項滿分50分。
7. 高中或中職階段參加文藝比賽獲個人或團體獎。校級第一名計15分,第二名計10分,第三名計5分,校級最高計20分;縣區(qū)級第一名計20分,第二名計15分,第三名計10分,縣區(qū)級最高計30分;市級第一名計25分,第二名計20分,第三名計15分,市級最高計40分;省及以上級別第一名計50分,第二名計45分,第三名計40分,第四名計35分,第五名計30分,第六名計25分,省及以上級別最高計50分。本項滿分50分。
8. 高中或中職階段被授予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稱號。計50分,本項滿分50分。
9. 高中或中職階段獲國家發(fā)明專利。計80分,本項滿分80分。
10. 參加2011年廣西高考藝術類聯考。聯考分數達到??凭€計30分,達到本科線計50分。本項滿分50分。
11. 少數民族。計20分。
12.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烈士子女。計20分。
十、信息公布(考生只限查詢本人成績,學院不受理考生查卷要求)
(一)考試成績查詢時間和查詢渠道
2011年4月27日—5月3日,考生登陸聯考網站查詢成績,在考生的第一志愿學校網站公示入圍考生名單。
(二)錄取名單公布時間和公布渠道
2011年5月4日—5月10日,在各聯考學校網站公布錄取名單。
十一、錄取
(一)組織形式
在自治區(qū)招生考試院的指導下,由四所試點院校自行負責組織人員開展本校錄取工作。
(二)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四所試點院校將根據本校招生計劃和選拔人才的標準以及考生成績分布狀況,劃定本校各專業(yè)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三)錄取原則
四所試點院校在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總原則下,按照順序志愿“志愿優(yōu)先、成績排序”的原則根據本校選拔人才的標準進行錄取。
按順序志愿投檔原則,同院校志愿考生為一個投檔序列,按高分至低分順序排序。線上考生數大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試點院校,一般按1:1.2的比例劃歸試點院校(同位次、同志愿的考生,不受比例限制);線上考生不足的試點院校,全部按考生志愿劃歸試點院校。按志愿未被錄取的考生,如果服從院校調劑,經四所試點院校相互間協(xié)商同意后,可進行調劑錄取。
對達到分數線并符合高校錄取條件的考生,以及經審核通過的免試生,由四所試點院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進行錄取,并將錄取結果報廣西招生考試院備案。
(四)退檔規(guī)定
單獨招生錄取工作(2011年5月20日前)先于普通高考錄取,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獲得單獨招生院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當年普通高考錄取(含中職“3+2”直升、中職對口、小教大專班)。每名考生只有一次錄取機會,對考生本人填有志愿或經高校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被錄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檔換錄,一旦錄取確定要求退檔,當年不得再次錄取。對于沒有獲得單獨招生院校錄取的考生,可繼續(xù)參加當年普通高考及錄取(含中職“3+2”直升、中職對口、小教大專班)。
十二、對考生違反規(guī)定行為的處理
按照自治區(qū)招生考試院當年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三 、監(jiān)督申訴
監(jiān)督部門:柳州職業(yè)技術學院紀檢監(jiān)察室電話: 0772-3156006
廣西機電職業(yè)技術學院紀檢監(jiān)察室電話:0771-3248723
廣西職業(yè)技術學院紀檢監(jiān)察室電話:0771-4289260
廣西水利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紀檢監(jiān)察室電話:0771-2085186
十四 、聯系方式、電話及地址
詳見各聯考學校網站及相應的《2011年單獨招生聯合測試招生簡章》。
表1 2011年單獨招生聯合測試時間安排表
時間 | 內容 | 注意事項 |
3月20日—4月15日 | 預報名 | 考生通過各聯考學校網站登錄聯考網站 也可通過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www.gxeea.cn快速通道登錄聯考網站 |
4月23日 08:00—18:00 | 現場確認 | 考點(南寧、柳州), 考生交驗特長分、報名費等相關材料 |
4月24日 上午8:30—12:00 | 領取準考證 | 考點(南寧、柳州)、熟悉考場 |
4月24日 下午14:00—16:00 | 綜合測試 | 考點(南寧、柳州) |
4月27日—5月3日 | 成績查詢 | 通過各聯考學校網站登錄聯考網站 |
4月27日—5月3日 | 入圍名單公示 | 各聯考學校網站 |
5月4日—10日 | 公布錄取名單 | 各聯考學校網站 |
5月20日以后 | 等錄取通知書 | 錄取院校按考生填報的通信地址郵寄錄取通知書 |
9月初 | 新生入學 | 以錄取院校寄發(fā)的錄取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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