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素質教育,加強校園文化建設,根據教育部、江蘇省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的有關政策規(guī)定,我校2013年繼續(xù)招收藝術特長生。
一、招生對象
參加2013年全國普通高校統(tǒng)一招生文化考試,品學兼優(yōu),有一定藝術特長且符合2013年江蘇省普通高校藝術特長生報名及錄取條件的高中畢業(yè)生。
二、招生項目及人數
1、舞蹈:5人(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
2、聲樂:1人(美聲、民族唱法)
3、器樂:9人
琵琶:1名嗩吶:1名
揚琴:1名竹笛:1名
二胡:1名笙:1名
大提琴:1名低音提琴:1名
打擊樂:1名
三、專業(yè)測試
擬報考南京財經大學的考生,需參加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等江蘇省內4所部屬高校(經教育部批準可自主招收藝術特長生的省內高校)組織的藝術特長生專業(yè)測試,測試成績須達到合格及以上等級。
四、報名
1、考生可在本招生簡章發(fā)布之日起,向南京財經大學團委大學生藝術實踐中心報名。
2、報名者須登錄南京財經大學招生信息網站(http://xsc.njue.edu.cn/zsxx)進行線上報名,網報方式請關注我校招生信息網站。同時下載《南京財經大學2013年藝術特長生報名表》,填寫完畢后,連同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張、近期生活照片1張、個人表演的作品光盤一張及高中階段相關獲獎證書復印件于2013年2月26日(以郵戳日期為準)前寄至南京市仙林大學城文苑路3號(郵編:210023)南京財經大學團委大學生藝術實踐中心,并在信封正面注明“藝術特長生報名材料”。以上兩種報名形式同步進行,缺一不可。
3、光盤內容要求:
舞蹈:技巧展示和劇目展示
聲樂:歌唱作品兩首以上(含兩首,不得錄音合成)
器樂:練習曲一首、曲目一首(一次性演奏完,不得剪輯合成)。
五、資格審查與初選
1、在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的基礎上,對專業(yè)測試成績達到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等江蘇省內4所部屬高校任意一所高校測試合格及以上等級的考生,我校藝術特長生考核專家組根據考生提供的個人表演作品光盤進行初選評審,分項目確定初選名單(不超過各項目招生計劃的5:1),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后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并公示。
2、高考成績公布后、高考志愿提交前,上述經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并公示的考生與學校簽訂預錄取協(xié)議,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六、錄取辦法
1、本一、本二批次平行志愿A志愿報考我校的藝術特長生,學業(yè)水平測試科目等級符合我校2013年招生章程公布的要求(屆時詳見我校招生信息網),根據江蘇省2013年普通高校藝術特長生招生錄取政策,經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無異議,對進檔考生分項目按藝術特長專業(yè)測試等級高低擇優(yōu)錄取,測試等級相同的再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文化課總分(文、理科均不含附加分)高低擇優(yōu)錄取,未與我校簽訂預錄取協(xié)議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2、被我校錄取的藝術特長生,根據其專業(yè)測試等級和個人志愿確定錄取專業(yè),專業(yè)測試達到“優(yōu)秀”等級者滿足第一專業(yè)志愿,專業(yè)測試等級“合格”者,學校在其填報的前3個專業(yè)志愿中給予適當調配。
七、約束與監(jiān)督
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將全程監(jiān)督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并接受社會投訴。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并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教育考試院。對違反規(guī)定的工作人員,一經發(fā)現,嚴肅查處。
我校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承擔藝術特長生招生事宜,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八、其他說明
被我校錄取的藝術特長生,在校期間除完成正常專業(yè)學習外,須參加我校大學生藝術團活動,嚴格遵守大學生藝術團及藝術特長生的各項管理辦法。
九、聯系方式
1、咨詢電話:
南京財經大學團委大學生藝術實踐中心電話:025-84028667、84028572
南京財經大學招生辦電話:025-84028516
2、投訴電話:
南京財經大學紀檢監(jiān)察電話:025-84028728
十、附則
本簡章內容如與教育部及江蘇省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江蘇省招生主管部門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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