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組建于1952年,坐落在南方名城廣州。1960年,學校被評為全國文教戰(zhàn)線先進單位,同年成為全國重點大學;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為首批博士和碩士學位授予單位;1993年在全國高校開部省共建之先河;1995年通過“211工程”部門預審,進入國家面向21世紀重點建設的大學行列;1999年底,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優(yōu)秀評價,成為全國第一批“本科教學優(yōu)秀學校”;同年,經科技部、教育部批準,成立國家大學科技園;2000年,經批準成立研究生院;2001年,實行新一輪部省重點共建,學校進入國家高水平大學建設(“985工程”)行列,2007年以優(yōu)秀成績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價。經過多年的建設和發(fā)展,華南理工大學成為以工見長,理工結合,管、經、文、法等多學科協調發(fā)展的綜合性研究型大學。
藝術學院成立于2004年7月16日,其前身為華南理工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藝術系。2002年開始面向全國招收音樂表演專業(yè)本科生,2004年招收音樂學碩士研究生,同年增設舞蹈學本科專業(yè)并招生。藝術學院擁有音樂與舞蹈學一級學科碩士點以及藝術碩士專業(yè)學位授權點,下設音樂學系、器樂系、聲樂系、舞蹈系。學院現有專職教師49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1人,講師28人,助教5人,多名教師獲得包括“金鐘獎”、“文華獎”以及“魯迅文學藝術獎”、“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在內的國家級、省部級獎勵;在校本科生403人、研究生51人。學院非常重視引進國內外頂尖專家學者來校講學,目前聘請的港澳、國外客座教授7人(郎朗、周龍、陳怡、咸信益、卓仁祥、黃安倫、解敏),國內兼職教授5人,學院還注重加強對外學術交流,與美國耶魯大學音樂學院、北德州大學音樂學院等國外高校保持著良好的合作關系。
藝術學院位于華南理工大學廣州大學城校區(qū),學院目前擁有教育部頒發(fā)的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華南理工大學文科綜合實驗教學中心”;是廣東省教育廳頒發(fā)的學校藝術教育活動“器樂培訓基地”、廣東省文化廳頒發(fā)的“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教學研究基地”;同時擁有“華南理工大學藝術教育中心”,“華南理工大學流行音樂研究所”以及教學實踐實體—華南理工大學青年交響樂團、交響管樂團、室內樂團、藝術學院合唱團、舞蹈團等。學院目前擁有教育部精品視頻公開課——《走進交響音樂的世界》、《走進歌劇的世界》,廣東省精品課程——《交響樂隊訓練與表演藝術》等優(yōu)秀示范課程。藝術學院配備有音樂廳,學術報告廳,管弦樂、合唱、舞蹈排練廳,錄音棚,多媒體音樂教室,數碼鋼琴教室,電腦音樂教室,擁有包括多套管弦樂器、民族樂器、組合多媒體錄放音響、100臺鋼琴在內的配置齊全的其它教學設施。包含中外音樂、舞蹈的音像資料、圖書資料、樂譜資料的專業(yè)資料室也在不斷完善中。
學生學習期間如果專業(yè)課、文化課成績達到學校規(guī)定要求,可在入學后第二學期跨院系修讀其他專業(yè)課程,達到學位授予資格者可授予雙學士學位。成績優(yōu)秀畢業(yè)生可獲保送研究生資格。畢業(yè)生可以在專業(yè)表演藝術團體、政府部門、企事業(yè)單位、教育系統及其它相關領域廣泛就業(yè)。
一、 招生專業(yè)
藝術學院目前設有3個本科專業(yè):
(一) 音樂學(本專業(yè)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
堅持培養(yǎng)走社會主義道路,適應21世紀社會發(fā)展,具有競爭意識、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復合型專業(yè)音樂理論人才。通過四年本科階段的學習,要求學生能夠較全面、扎實、系統地掌握本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技術,提高分析、理解、闡釋各種不同風格、不同體裁作品的能力,具備較強的論文寫作水平。學生畢業(yè)后適合在藝術院校、出版社、音像公司、研究機構、企事業(yè)單位從事教學、科研、編輯、音樂評論、音樂管理與策劃等工作。
(二) 音樂表演(本專業(yè)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
1. 聲樂演唱
堅持培養(yǎng)走社會主義道路,適應21世紀社會發(fā)展,具有競爭意識、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復合型聲樂表演專業(yè)人才。通過四年本科階段的學習,要求學生能夠較全面、扎實、系統地掌握本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技能技巧,提高分析、理解、表現各種不同風格、不同體裁作品的能力,具備較強的演唱和駕馭聲樂作品的能力。學生畢業(yè)后適合在藝術院團、藝術院校、研究機構、企事業(yè)單位從事藝術表演、組織、教學、研究、音樂管理與策劃等工作。
2. 器樂演奏
培養(yǎng)緊密與市場需求接軌、適應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需要的演奏人才與創(chuàng)作型人才,通過四年本科階段的學習,學生能夠較全面、扎實、系統地掌握本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演奏技巧。學生畢業(yè)后可在教育系統、演出團體以及企事業(yè)單位廣泛就業(yè)。
(三) 舞蹈學(本專業(yè)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
在人才培養(yǎng)上堅持塑造適應社會主義文化建設需求的、有創(chuàng)新精神與實踐能力的高素質、復合型的舞蹈藝術人才,培養(yǎng)能夠在專業(yè)表演藝術團體、政府部門、企事業(yè)單位、教育系統及其它相關領域的表演、教學、組織、策劃和管理等工作的舞蹈專業(yè)人才。
二、報名條件
1. 報考條件: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wèi)生部規(guī)定的普通學校招生標準的高中畢業(yè)生、中等專業(yè)學校畢業(yè)生或具有同等學歷的學生。
2. 考生必須參加戶籍所在省份組織的藝術類統考且成績合格(戶籍所在省份未組織統考的
除外)。
3. 我校藝術專業(yè)考試采取現場報名(其中南昌考點實行網絡報名)的方式??忌救藬y帶戶籍所在省份統考合格證書(戶籍所在省份未組織統考的除外)、二代居民身份證、高考準考證及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3張現場報名,以上證件需驗原件,交復印件。
4. 報考我校的藝術專業(yè)考生,我校只承認第一次考試成績,重復考試成績無效。
5. 舞蹈學要求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6. 港澳臺地區(qū)藝術專業(yè)考生需報名參加我校廣州考點專業(yè)考試,文化課應參加聯合招生考試。
三、收費標準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粵價函【2010】79號文,我校音樂表演、舞蹈學專業(yè)考試廣州考點報名考試費200元/人,省外考點235元/人(注:廣州考點采用刷卡繳費,不設現金收費)。
學費標準以廣東省物價局收費標準為準(目前我校藝術專業(yè)學費收費標準為:10000元/人·年)。
四、專業(yè)考試安排
1. 專業(yè)考試采用一試、二試形式。
2. 專業(yè)二試中視唱練耳、樂理科目按照考生戶籍所在省份組織的該科目統考及格分數線認定,及格者方可報考我校;如省級聯考分數線已過但考生戶籍所在省份未組織視唱練耳、樂理統考,則考生必須到廣州考點參加由我校組織的視唱練耳、樂理科目統一考試。
招生專業(yè)方向、考試科目
專業(yè)名稱 | 專業(yè)方向 | 學歷層次 | 學制 | 上年招生數 | 考試科目 | |
一試 | 二試 | |||||
音樂學 | 音樂學(考點僅設太原、廣州) | 本科 | 四年 | 8人 | 聲樂演唱(自選兩首,自帶伴奏) 或器樂演奏(自選樂曲一首) | 1.音樂常識 2.作文 3.加試鋼琴 4.視唱練耳、樂理 |
音樂表演 | 聲樂演唱 | 本科 | 四年 | 67人 | 聲樂演唱(自選兩首)自帶伴奏,分男、女聲部考試 | 1.聲樂演唱 (自選兩首,其中一首可與一試重復) 2.視唱練耳、樂理 |
器樂演奏 管弦: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低音提琴 長笛 雙簧管 單簧管 大管 圓號 小號 長號 大號 西洋打擊樂(不含爵士鼓)豎琴 民樂:竹笛 二胡 琵琶 中阮 古箏 揚琴 嗩吶 笙 鍵盤:鋼琴 |
管弦樂器演奏 (自選樂曲一首;西洋打擊樂必須演奏馬林巴自選樂曲一首) | 1.演奏音階、練習曲和樂曲一首 (不得與一試曲目重復;西洋打擊樂演奏小軍鼓自選練習曲或獨奏曲一首,并演奏馬林巴自選樂曲一首) 2.視唱練耳、樂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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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樂器演奏 自選樂曲一首 | 1.演奏不同風格樂曲兩首(不得與一試曲目重復) 2.視唱練耳、樂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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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琴演奏 1.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 2.復調作品一首 |
1.演奏除巴洛克、古典風格外作品一首 2.演奏高級音樂會練習曲一首(相當于車爾尼740程度) 3.視唱練耳、樂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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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學 | 中國民族民間舞 | 本科 | 四年 | 30人 | 1.舞蹈基本功測試(穿舞蹈緊身服) 2.劇目片段或組合表演 |
1.舞蹈基本功測試(穿舞蹈緊身服) 2.劇目片段或組合表演(可穿演出服) 3.即興表演能力測試 |
注:我校將根據報名人數及考試情況調整各專業(yè)(方向)錄取人數,器樂演奏擬增加招生5人。
招生專業(yè)報名、考試地點及時間
專業(yè) | 考點 | 考試地點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音樂表演 舞蹈學 |
江西(南昌) | 江西科技師范大學(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楓林大道605號) | 1月29,30日 | 1月31日、 2月1日 |
甘肅(蘭州) | 蘭州藝術學校(蘭州市嘉峪關北路5號) | 1月28,29日 | 1月31、2月1日 | |
重慶 | 重慶廣播教育學校(重慶渝中區(qū)中山三路159號) | 2月27,28日 | 3月1,2日 | |
山西(太原) | 山西藝術職業(yè)學院(太原市并州東街95號原山西省藝校) | 3月1,2日 | 3月3,4日 | |
廣東(廣州) | 華南理工大學大學城校區(qū)藝術學院(廣州大學城華南理工大學B11棟) | 3月9,10日 | 3月11, 12,13日 |
備注:未設考點省市考生可到相近考點參加專業(yè)考試,音樂學考點僅設太原、廣州。
五、認定及錄取
1. 根據考生的專業(yè)考試成績擇優(yōu)認定。凡達到我校認定標準者,我校將于2015年4月中旬寄發(fā)《華南理工大學藝術類專業(yè)合格證》,分為優(yōu)秀、合格兩個等級。持有上述證書的考生,按照本人戶口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guī)定的時間,辦理高考報名手續(xù)并參加全國高考。
2. 我校音樂類專業(yè)計劃采用全國計劃、文理綜合編制的原則,不區(qū)分考生文理科類。考生在取得省專業(yè)統考合格證書(戶籍所在省份未組織統一考試除外)、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戶籍所在省藝術類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之上,符合錄取條件者,按照如下辦法予以錄?。?/p>
(1)音樂表演(器樂演奏)和舞蹈學專業(yè)(方向)按我校專業(yè)考試成績擇優(yōu)錄取;
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較高者。
(2)音樂學和音樂表演(聲樂演唱)專業(yè)(方向)的考生等級為優(yōu)秀者按我校專業(yè)考
試成績擇優(yōu)錄取;等級為合格者按照綜合成績的排名擇優(yōu)錄取,同分條件,優(yōu)先錄取專業(yè)成績較高者。
3.考生應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和誠信的原則如實申報相關材料和參加術科考試。我校在新生入學后將實行嚴格的復審制度。凡在報名、考試各環(huán)節(jié)中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我校將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并向有關教育主管部門、學校通報;在報名階段發(fā)現的,取消報考資格;考試階段發(fā)現的,取消考試資格;入學前發(fā)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 上述辦法將以教育部當年的最新文件精神為準。
六、 監(jiān)督機制
本實施辦法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領導小組委托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對該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疑義者應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內通過咨詢或者信訪提出,過期不受理。
信訪電話:020-87110195
華南理工大學地址:
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qū)五山路381號(五山校區(qū))郵編:510640
廣東省廣州市廣州大學城華南理工大學(大學城校區(qū)) 郵編:510006
網址:http://www.scut.edu.cn/
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
電話:020-87110737 傳真:020-87111502 郵編:510640
網址: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
藝術學院:
電話:020-39380901 傳真:020-39380901 郵編:5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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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監(jiān)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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