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招生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決定,自2024年起,我校藝術類專業(yè)不再組織專業(yè)???,專業(yè)課成績統一使用生源省(區(qū)、市)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對應藝術類專業(yè)省統考成績。專業(yè)與省統考子科類對照情況如下:
專業(yè) | 省統考子科類 |
美術學、繪畫、環(huán)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動畫、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 美術與設計類 |
音樂學、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 | 音樂教育類 |
舞蹈學 | 舞蹈類 |
書法學 | 書法類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播音與主持類 |
表演 | 戲劇影視表演 |
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專業(yè)安排在普通類專業(yè)相應批次錄取并執(zhí)行相應批次錄取規(guī)則。
具體招生計劃和錄取原則以生源省(區(qū)、市)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其他未盡事宜屆時詳見我校2024年招生章程。
特此說明。
長春師范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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