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昨日稱,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 《關于2008年1月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全國統(tǒng)考及聯考科目中計算器使用有關情況的說明》,考生在農學門類聯考化學科目考試需使用計算器,但這種計算并非沒有限制。根據要求,考生攜帶的計算器必須是無字典存儲和編輯功能的科學計算器;而其他統(tǒng)考及聯考科目考試中不允許使用計算器,違規(guī)使用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作違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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