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學院:
2010年我校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工作已經開始。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2010年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的文件精神,現將我校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申請推薦免試的考生一律依據《杭州師范大學2010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辦法》(見附件1)直接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請。我校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申請材料截止期于9月28日下午4時。所有申請材料由研究生處會同相關學院進行初審,上報學校審定,于10月10日前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各專業(yè)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生的人數一般不超過上一年錄取人數的20%。
2、凡有接受推免生復試的學院,請按《杭州師范大學2010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復試實施意見》(見附件2)準備復試工作,復試工作于10月15日結束。各學院于10月16日中午11:00前,把復試合格擬同意接收的推薦免試考生名單上報給研究生招生辦。
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辦法
一、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國家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刻苦學習,勤于思考,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較好的獨立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具備作為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的能力和素質。
2、學習成績優(yōu)秀,專業(yè)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名列本科所學專業(yè)前茅,取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生資格。
3、一般要求國家英語六級考試成績達到總成績的60%及其以上。
4、在校期間曾參加科學研究、全國競賽等活動,表現突出者(有獲獎證書或公開發(fā)表的學術論文或產生了較大效益等證明材料)可優(yōu)先考慮。
二、申請材料
1.《杭州師范大學2010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申請表》(見附表)。
2. 本科正式成績單1份(須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參加過有關英語水平測試者(如大學英語六級考試、TOFEL、GRE、IELTS等),請?zhí)峁┏煽冏C明。
3. 有學術科研成果(發(fā)表的論文、出版的專著等)和獲獎證書者,請?zhí)峁陀〖?BR> 三、申請程序
1、符合條件且有意申請者請于9月28日下午4:00前向學校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請,遞交填寫完整的《杭州師范大學2010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申請表》(可在我校研究生網上下載,所在高校教務部門推薦意見欄須蓋教務部門公章)及其他相關材料。
2、經我校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會同相關學院進行初審,學校審定后,于10月10日前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復試由各學院在10月15日前統(tǒng)一組織完成,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筆試、綜合能力面試、外語口試。
3、各學院于10月16日中午11:00前將復試合格擬同意接收的推薦免試生名單匯總表報學校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經我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討論確定后的擬錄取名單在學校研究生處網站公示3天,無異議的由我校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向申請者寄發(fā)《杭州師范大學2010年擬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公函》。
4、取得我校擬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資格者,必須于2009年10月31日前憑推薦學校提供的免試校驗碼選擇當地高招辦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網上報名,并于11月10日至14日到該報考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xù)。正式錄取通知書將在政審后于2010年6月中旬由我處寄給本人。
5、如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實,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申請人錄取資格。
2010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復試實施意
根據教育部教學司[2009]25號文件精神,現提出我校2010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實施意見,請認真執(zhí)行。
一、復試工作的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
2、堅持公平公正。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
4、堅持客觀評價。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時間和內容
1、參加復試的考生到相關學院報到,由各學院核對有效身份證件。
2、復試工作在10月10日~15日期間完成,具體時間由學院確定。
3、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筆試、綜合能力面試、外語口試:
專業(yè)筆試要求:
①考試科目:參照2010年招生簡章中的“2010年杭州師范大學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筆試科目”的內容;
②考試時間:2小時;
③總分:100分。
綜合能力面試要求:
① 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30分鐘
② 面試程序:
A、由記錄員(復試秘書)核對,詢問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
B、考生自我陳述(1-2分鐘)
C、老師提問(一般為5-8個問題)
D、考生回答
E、記錄員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
F、考生離場,現場評分
③面試評分參考:(100分)
A、回答問題的準確性和知識面 30
B、語言表達能力(清晰性、流暢性、邏輯性等)20
C、應變能力(回答迅速、靈敏度、靈活性等) 20
D、綜合素質與能力 30
④關于實踐能力的測試,由各學院根據學科特點自行安排。
外語口試要求:
由各學院自定。
三、復試成績的計算
1、專業(yè)筆試成績(占錄取總成績40%);
2、面試成績(占錄取總成績40%);
3、外語口試成績(占錄取總成績20%)。
四、復試的監(jiān)督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監(jiān)督、負責。
2、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對復試現場進行巡視。監(jiān)督舉報郵箱:jcsjcbgs@hznu.edu.cn;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經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確定后的擬錄取名單應在學校研究生處網站公示3天,無異議的由我校研究生處招生辦向申請者寄發(fā)《杭州師范大學2010年擬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公函》。
4、實行復議制度。學校在規(guī)定時間內受理考生申訴。
更多信息請登錄杭州師范大學研究生處:http://yjs.hznu.edu.cn/newsList.asp?pid=0&cid=56&cname=招生簡章和專業(yè)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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