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制定的《國家司法考試應試規(guī)則》和《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辦法規(guī)定:兩卷以上(含兩卷)答案文字表述、答案信息點錯誤高度一致(雷同),由司法部決定給予其當年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由司法部決定給予其兩年內(nèi)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處理,并明確規(guī)定,確認雷同情況的具體標準由評卷專家組制定。對應試人員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應當及時采取必要措施保全證據(jù),同時填寫清單,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同時,加大對較輕違紀行為的處理力度,把過去警告兩次改為警告一次,仍不改正的便可給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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