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話題。反對的人說,綜合素質評價中的一些指標,比如意志堅強、心理健康、吃苦耐勞、孝敬父母等無法量化,而且有些指標一量化,明顯對城市學生有利,對農(nóng)村學生不利。支持的人“反質疑”,我們一邊呼喚素質教育,一邊反對綜合素質評價之類的高考改革,難道要回到“高分低能”的老路去?
總的來說,素質教育沒有錯,人的健康成長絕不是門門功課考滿分就能解決的。一個人的綜合素質高,理應可以做出更多成績,一個民族的綜合素質高,理應對世界文明有更大貢獻,這恐怕沒有什么問題。
問題是,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基礎,在“素質高考”中,當我們用綜合素質來擇優(yōu)錄取時,仍然要面對一個繞不過去問題——公平。相對而言,分數(shù)面前人人平等更容易做到公平,難以量化的綜合素質評價確實容易遭遇公平質疑。正因如此,綜合素質更應該強調公平,如果用一套標準衡量農(nóng)村孩子與城市孩子,被淘汰的肯定是農(nóng)村孩子。
世界上沒有不公平的辦法,只是我們還沒有找到求取公平的辦法。就“素質高考”而言,需要更細更全的配套制度,以及有力的監(jiān)管來保證公平。在這方面,臺灣是我們的榜樣。比如,臺灣的少數(shù)民族享受高考加分的政策,但是為了杜絕民族造假,臺灣教育當局規(guī)定,凡享受少數(shù)民族在高考錄取時加分的,必須通過本民族語言的考試,這樣就彌補了可能出現(xiàn)的不公平。那么,“素質高考”是不是該有農(nóng)村版和城市版,是不是要有更多的輔助手段?值得深思。
任何制度都在實踐中完善,如果我們認準素質教育是教育的發(fā)展方向,對個人和整個民族有利,就不該叫停類似的教育改革(嘗試),而是基于公平為基礎穩(wěn)妥推進。試想,“以分數(shù)論英雄”的高考不也是在實踐中完善嗎?而且到現(xiàn)在,仍然難以做到完全公平,否則高考移民、民族造假就不會出現(xiàn)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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