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學一所擁有從學士、碩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養(yǎng)體系的高校,座落于浙江省會城市杭州市,是浙江省重點建設大學,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yōu)秀學校。為選拔高水平學生運動員,進一步推動我校競技體育運動,繁榮校園體育文化,2013年我校將面向全國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按照教育部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2013年浙江工商大學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
一、招生項目與計劃
1.招生項目:游泳、籃球(女籃)。
2.招生人數(shù):不超過36名,本科層次;各項目具體招收人數(shù)根據(jù)報考情況與運動水平進行確定。
3.招生范圍:我校有高考招生計劃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的文理科生(2012年我校在浙江、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江蘇、山東、安徽、江西、福建、海南、廣東、廣西、云南、四川、甘肅、寧夏、湖南、湖北、河南、山西、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等25個地區(qū)有高考招生計劃)。
二、報考條件及標準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規(guī)定的報名要求、年齡不超過22周歲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方可報考: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yè)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或近三年內(nèi)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凡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必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shù)膶W習證明和成績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xié)助學校對其資格進行認定。未經(jīng)資格認定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得報考。
三、報名時間與程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3年2月15日為截止日期。
2.報名程序:
(1)報名:符合我校招生條件和項目要求的考生,請于2013年2月15日前填寫好《浙江工商大學2013年高水平運動員報名表》(報名表見附件),經(jīng)所在學校簽署推薦意見并蓋章,粘貼個人相片并加蓋所在學校公章后,即形成完整、正式的報名表。
(2)寄送材料:考生須于2013年2月15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郵局收件日郵戳為準)將以下材料用特快專遞(EMS)寄至:浙江工商大學體育工作部辦公室章懷參老師收(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qū)學正街18號,郵編:310018)。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只接受郵政特快專遞即EMS,請勿使用其他快遞公司快遞)。
?、賵竺碓?
?、诒救松矸葑C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復印件;
?、叟c報名表同底版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背面寫上自己名字);
④高中學歷證明或高中畢業(yè)證復印件(須經(jīng)所在中學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具有高中同等學力的考生,須提供與高中教育相當?shù)膶W習證明和成績等證明材料;
?、萁鼉赡陜?nèi)的運動員等級證書復印件(須省市競訓職能部門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
?、夼c運動員等級證書上比賽成績相一致的獲獎證書(運動成績)、比賽秩序冊復印件(須省市競訓職能部門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上述申請材料均不退還,請考生注意保存相關材料原件。
3.審核與初選:我校將從學校高水平運動隊發(fā)展的需要出發(fā),根據(jù)考生報名人數(shù)、運動水平以及考生的學習情況等方面對申請者進行審核與初選,并將于2013年2月20日前在浙江工商大學招生信息網(wǎng)公布準予參加測試的考生名單。
四、專項技能與文化水平測試
1.測試標準:我校招生項目報名起點成績與測試辦法與標準見附件。
2.報到時間:初審合格準予測試的考生于2013年3月1日(8:30-16:30)到浙江工商大學體育館四樓體育工作部辦公室辦理報到手續(xù)(逾期不予受理)。報到時須提供報名材料原件,以進行現(xiàn)場確認與查驗。
3.專項測試時間:2013年3月2日(具體項目測試時間與地點于報到時通知)。
4.文化課水平測試時間:2013年3月3日(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或近三年內(nèi)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shù)學、英語。考試地點另定。
5.招生考試費:110元,在辦理報到手續(xù)時繳納。
五、錄取
1.凡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均需參加我校組織的體育專項技能測試,但不能代替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招生部門組織的體育技能測試。若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qū))統(tǒng)一組織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技能測試的,考生須參加統(tǒng)一測試,成績合格者才能作為我校高水平運動員入圍人選。
2.被我校確認入圍的高水平運動員須與學校簽訂有關協(xié)議。
3.我校將根據(jù)考生的技能水平、招生計劃等,擇優(yōu)確定擬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資格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wǎng)公示,并按規(guī)定報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qū))省級招生部門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核準、備案和公示。
4.根據(jù)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確認入圍我校高水平運動員(二級),須參加全國文化課高考。高考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qū))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線,經(jīng)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核準,我校將根據(jù)其專項成績、高考文化成績綜合考慮,擇優(yōu)錄取。少數(shù)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文化成績達到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線65%(如考生數(shù)超過我校計劃數(shù),則按專項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綜合考慮,擇優(yōu)選擇),由我校提出申請,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批準后方可錄取。
5.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和國際健將稱號之一的考生,可申請參加由我校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成績合格者,經(jīng)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核準后可免于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我校將給予錄取根據(jù)專項成績、文化成績綜合考慮,擇優(yōu)錄取。
6.我校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wǎng)及時發(fā)布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有關通知和信息,請留意關注并配合做好有關個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辦理有關事項或有關個人信息提供不準確而產(chǎn)生的影響錄取等問題均由考生負責。
六、聯(lián)系辦法
學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qū)學正街18號郵編:310018
電話:0571-28877228、28877229(招辦)、0571-28008635(體育工作部)
傳真:0571-28877228
學校網(wǎng)址:http://www.zjsu.edu.cn
招生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http://zhaoban.zjsu.edu.cn
電子郵箱:zhaoban@mail.zjsu.edu.cn
七、附則
1.新生入學后,我校將進行全面復查,若復查發(fā)現(xiàn)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2.學校嚴格執(zhí)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一般專業(yè)學費4400元/生·年,具體實施按《浙江工商大學學分制收費辦法》執(zhí)行。
3.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71-28877065,錄取期間監(jiān)督電話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wǎng)另行公布。
本簡章由浙江工商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政策有新的變化,則以教育部、省級招生部門頒布的文件為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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